發布時間:2024-07-23 來(lai)源:衡陽市商(shang)務局 點(dian)擊數:55772次
第二十三條 對(dui)報(bao)(bao)廢機動車回(hui)收拆解企(qi)業買(mai)賣、偽(wei)造(zao)、 變造(zao)《報(bao)(bao)廢機動車回(hui)收證明》,拼裝車以及(ji)將回(hui)收的報(bao)(bao)廢車 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she)會的,有關部門依據國務院(yuan)令(ling)第(di)715號
(《報廢機(ji)動(dong)車(che)回(hui)收管理(li)辦法(fa)》)進行處理(li)。汽車(che)銷售企業應 依法(fa)經營(ying)、誠(cheng)信(xin)經營(ying),嚴禁(jin)通過(guo)多開、虛開、偽造銷售發票(piao) 或(huo)其它手段協(xie)助機(ji)動(dong)車(che)所(suo)有人騙取財(cai)政補(bu)貼(tie)。如有上述(shu)行為(wei) 之一,將取消所(suo)涉車(che)輛申報補(bu)貼(tie)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fa)追 究刑事(shi)責任。
第二十四條 市商務局要(yao)會(hui)同(tong)財政(zheng)部門按(an)照績效(xiao)評(ping)價(jia)管 理(li)規定,做好補助項目(mu)績效(xiao)目(mu)標細化調整、執行期(qi)間監控和 期(qi)后績效(xiao)評(ping)價(jia)等工作(zuo),確(que)保(bao)財政(zheng)資金使用(yong)效(xiao)益。
第 六 章 保障措(cuo)施
第二(er)十五條 各縣市(shi)區商務、財政(zheng)主管部門應當通過網 絡(luo)、報紙(zhi)、自媒體等多種渠道,加強政(zheng)策宣傳,保(bao)證車主 及時準確了解老舊(jiu)汽車報廢(fei)更新補貼(tie)范圍、標準、申請辦(ban)理 程序(xu)等,并對車主在申請補貼(tie)過程中的問(wen)詢(xun)做好(hao)相(xiang)關解釋工(gong) 作(zuo)
第二(er)十六條 各縣市區商(shang)務部門要根據當地(di)實際情況優(you) 化報廢(fei)汽車回(hui)收(shou)拆(chai)解(jie)企業(ye)布(bu)局,引導回(hui)收(shou)拆(chai)解(jie)企業(ye)提升服務 質量,提供上門收(shou)車服務,并(bing)及時向社會公布(bu)回(hui)收(shou)拆(chai)解(jie)企業(ye) 名單(dan)、聯系方式。
第 七 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遵從商(shang)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印發 的《汽車以(yi)舊換新補貼實(shi)施細則(ze)》,與(yu)其(qi)執行(xing)時(shi)間一致。后 期如(ru)遇(yu)上(shang)級政策(ce)調整,以(yi)最新政策(ce)為準。
第二十八(ba)條 本辦法自公(gong)布之日起施行(xing)。
(來源:衡陽(yang)市(shi)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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