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23 來源(yuan): 點擊數:6439215次
(十六)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推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加快建設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設施,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加快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減少生活垃圾填埋處理。加強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水平,嚴格執行經營許可管理制度。提升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做好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在沿海缺水城市推動大型海水淡化設施建設。
(十七)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集約利用土地等資源,合理避讓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國土空間,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航道、綠色港口、綠色空港。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溫拌瀝青、智能通風、輔助動力替代和節能燈具、隔聲屏障等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和產品。加大工程建設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力度,推動廢舊路面、瀝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
(十八)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相關空間性規劃要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統籌城市發展和安全,優化空間布局,合理確定開發強度,鼓勵城市留白增綠。建立“美麗城市”評價體系,開展“美麗城市”建設試點。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建立綠色建筑統一標識制度,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立鄉村建設評價體系,促進補齊鄉村建設短板。加快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因地制宜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鄉村綠化美化等。繼續做好農村清潔供暖改造、老舊危房改造,打造干凈整潔有序美麗的村莊環境。
六、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十九)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實施綠色技術創新攻關行動,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戰略性、顛覆性科技攻關項目。培育建設一批綠色技術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等創新基地平臺。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等力量建立市場化運行的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市場導向明確的綠色技術創新項目。
(二十)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積極利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綠色技術應用。充分發揮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強化創業投資等各類基金引導,支持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支持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建立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孵化器、創新創業基地。及時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加快先進成熟技術推廣應用。深入推進綠色技術交易中心建設。
七、完善法律法規政策體系
(二十一)強化法律法規支撐。推動完善促進綠色設計、強化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發展循環經濟、嚴格污染治理、推動綠色產業發展、擴大綠色消費、實行環境信息公開、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法律法規制度。強化執法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問責力度,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配合。
(二十二)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健全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各地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完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繼續落實好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
(二十三)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繼續利用財政資金和預算內投資支持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繼續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做好資源稅征收和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工作。
(二十四)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發展綠色信貸和綠色直接融資,加大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力度。統一綠色債券標準,建立綠色債券評級標準。發展綠色保險,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和相關企業在國際市場開展綠色融資。推動國際綠色金融標準趨同,有序推進綠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推動氣候投融資工作。
(二十五)完善綠色標準、綠色認證體系和統計監測制度。開展綠色標準體系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形成全面系統的綠色標準體系。加快標準化支撐機構建設。加快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建設,培育一批專業綠色認證機構。加強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統計監測,健全相關制度,強化統計信息共享。
(二十六)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進一步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等交易機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運轉效率。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市場交易、糾紛解決、配套服務等制度,做好綠色權屬交易與相關目標指標的對接協調。
八、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二十七)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動到位,充分認識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督促落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各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提出具體措施,在抓落實上投入更大精力,確保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二十八)加強統籌協調。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及時總結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好經驗好模式,探索編制年度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報告,重大情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二十九)深化國際合作。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加強與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領域的政策溝通、技術交流、項目合作、人才培訓等,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氣候治理,切實提高我國推動國際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積極貢獻。
(三十)營造良好氛圍。各類新聞媒體要講好我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故事,大力宣傳取得的顯著成就,積極宣揚先進典型,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亂上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國(guo)務院(yuan)
2021年(nian)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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