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jian):2021-01-22 來源(yuan):生態環境部 點(dian)擊(ji)數:624368次
《關于廢止固(gu)體廢物(wu)進口相(xiang)關規(gui)章(zhang)和規(gui)范性文(wen)件的(de)決定》已(yi)于2020年12月25日(ri)經生態環境部部務會(hui)議(yi)審(shen)議(yi)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ri)起(qi)施行。
部長 黃潤秋
2021年(nian)1月4日(ri)
關于廢止固體(ti)廢物進口相關規(gui)章和規(gui)范性文件的決定
為了貫徹《》《》(國辦發〔2017〕70號)等法(fa)律法(fa)規(gui)和(he)文件(jian)關(guan)于固體(ti)廢物零進口的(de)要求,現決定對(dui)下列規(gui)章和(he)規(gui)范性文件(jian)予以廢止。
一、決定予以廢止的規章
(原(yuan)環境保護(hu)部、商務部、發展改革(ge)委、海關總(zong)署、原(yuan)質(zhi)檢總(zong)局令第(di)12號)。
二、決定予以廢(fei)止的(de)規范(fan)性文(wen)件
(一(yi))關于加強從日(ri)本進口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zhi)(環辦〔2011〕51號);
(二)關(guan)于印發《進口可用作原料的(de)固體廢物風險監(jian)管指南》的(de)通知(環辦〔2012〕147號);
(三)(環(huan)辦函〔2014〕539號);
(四)關于開展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申請網上審批試運行工作的(de)通知(zhi)(環防函(han)〔2015〕24號);
(五)(國(guo)環(huan)規土(tu)壤〔2017〕5號);
(六)(國環(huan)規(gui)土壤〔2017〕6號)。
本決(jue)定自公布之(zhi)日(ri)起施行(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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