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a)布時間:2021-04-01 來源:國家稅務總(zong)局 點(dian)擊數(shu):744506次
財(cai)政部 稅務總局(ju)公告2021年第(di)11號
為進(jin)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增(zeng)值(zhi)稅小規模納(na)稅人(ren)免(mian)征增(zeng)值(zhi)稅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nian)4月1日(ri)至2022年(nian)12月31日(ri),對(dui)月銷售額15萬元以(yi)下(xia)(含本數(shu))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財(cai)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xiao)微(wei)企業(ye)普(pu)惠性(xing)稅收減(jian)免政策的通知》(財(cai)稅〔2019〕13號)第(di)一條同時廢止。
特此公(gong)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1年3月31日
發(fa)布日(ri)期: 2021年(nian)03月31日(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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