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6-11 來源:濟南市(shi)人(ren)民政府 點(dian)擊數:58955523次
山東省(sheng)濟南(nan)市(shi)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jia)快(kuai)新(xin)能源汽(qi)車(che)推(tui)廣應用(yong)的若干政策(ce)的通知
各(ge)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ge)部門(單位(wei)):
《關于(yu)加快新能(neng)源(yuan)汽車推廣應用(yong)的(de)若干政策(ce)》已經市(shi)政府同意(yi),現印發給你們(men),請認真遵照(zhao)執(zhi)行。
濟(ji)南市人(ren)民(min)政府辦公廳
2021年(nian)6月11日
(聯系電(dian)(dian)話:市發展改革(ge)委電(dian)(dian)力處,66607402)
(此件公開發(fa)布)
為貫(guan)徹落實國家《新(xin)能源(yuan)汽車(che)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部(bu)署要(yao)求(qiu),大(da)力發展綠(lv)色(se)交通,促進汽車(che)消費優化升級,助力實現碳(tan)達峰(feng)、碳(tan)中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若干政策(ce)如下。
一、推(tui)廣新能(neng)源汽車消費
1.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本市個人消費者購買純電動乘用車,并在我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3000元/車充電費用補貼,用于在本市范圍內接入市級平臺的公共及專用充換電站充換電產生的電費和服務費的支付結算。購買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減半執行。(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2.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本市符合《濟南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規定的 A、B、C、D類高層次人才購買純電動乘用車,并在我市轄區內辦理車輛牌照登記手續的,給予最高2萬元的人才綜合獎勵(不高于購車價格)。享受獎勵政策的車輛3年內不得過戶。(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
3.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活動期間,對購買滿載質量1.5噸(含)以下純電動商用汽車的農村用戶,給予5000 元/車充電費用補貼。(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er)、加快重點領域推廣應用
4.公務車(che)輛(liang)領域。凡是財政資金購買的公務用車及市政、環衛等車輛(特殊用途除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車。公務出行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保障。(牽頭單位: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5.公交車領域。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車輛全部采用新能源車型,支持氫燃料電池公交車示范推廣運行。(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有關區縣政府)
6.環衛車領域。對新環衛外包道路所使用的環衛車輛,4.5噸及以下的全部采用新能源車型,4.5噸以上的采用新能源車型比例不低于80%。對已環衛外包道路所使用的環衛車輛,鼓勵新增和更新的車輛參照新環衛外包道路用車標準執行。(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各區縣政府)
7.出(chu)租車領(ling)域。實施出租汽車“油(氣)改電”換購計劃,鼓勵將油氣雙燃料出租車提前置換為純電動汽車,以80個月為完整運營周期,按照提前退出運營月數,對更換為達到行業主管部門技術標準要求的純電動汽車的,給予1500元/月獎勵(每車獎勵不超過3萬元)。(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有關區縣政府)
8.郵政快遞(di)物(wu)流車領域(yu)。引導快遞、物流行業三輪車逐步更新為微型客廂式新能源物流車,對2021年更新車輛的,給予5000元/車充電費用補貼;對2022年更新車輛的,給予3000元/車充電費用補貼。鼓勵“智慧快遞”建設,整合共享快遞物流車輛的行駛軌跡、出行安全、配送時間、貨物交付等運行數據,提升末端配送效率和公共服務管理水平,培育打造快遞物流“濟南模式”。(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市口岸物流辦、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9.駕(jia)考(駕(jia)培)車領域。引導新增和更新的C2、C5型駕考(駕培)車采用新能源車型。對購買(含融資租賃)并運營純電動駕考(駕培)車的,給予3000元/車充電費用補貼。(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10.建筑垃圾運輸車領域。鼓勵新增和更新的建筑垃圾運輸車采用純電動汽車。制定我市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純電動建筑垃圾運輸車專用規范,鼓勵本地企業按照專用車輛規范加快研發生產。自2021年起,在主城區試點投放純電動建筑垃圾運輸車,通過試點有序擴大純電動建筑垃圾運輸車參運區域,逐步實現建筑垃圾運輸車純電動化。政府投資項目帶頭使用純電動建筑垃圾運輸車,2022年起純電動建筑垃圾運輸車參運比例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純電動建筑垃圾運輸車參運比例。鼓勵金融機構聯合生產企業開展融資租賃等金融業務,降低車輛購置成本,加快推進車輛更新。(牽頭單位:市城管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實行差異化交通管理
11.新能源汽車不受有關機動車分時段、分車型禁行限制,不受尾號限行限制。(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12.新能源汽車在向社會提供經營性停放服務的各類停車場停車期間,純電動汽車享受5折優惠,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享受8折優惠。對拒不執行該優惠政策的停車場,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并依法依規納入信用不良記錄。(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13.推出新能源汽車登記業務“就近辦”便民措施,車主可就近到各區縣車輛管理所和受委托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辦理新能源汽車登記業務(中型以上客車、校車及危化品運輸車除外)。(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四、完善基礎(chu)設(she)施配套網(wang)絡
14.統籌做好全市充電樁、換電站網絡規劃,構建立體化、多層次、全場景智慧充換電網絡。優先推進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內部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的充換電設施建設。創建充電示范居民小區、出租車充換電示范站,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建立市級統籌建設運營平臺,為單位和市民提供“一站式”報裝服務。(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國資委、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靜態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5.面向社會提供充換電服務且接入市靜態交通云平臺的公共及專用充換電設施,給予建設和運營獎補。按直流充電樁、交直流一體化充電樁、無線充電設施不高于200元/千瓦,交流充電樁不高于100元/千瓦,換電設施不高于1000元/千瓦的標準給予建設獎補。根據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評級評價情況,按不高于0.2元/千瓦時的標準依據實際充電量給予運營獎補。(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靜態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16.加快推進加氫站建設。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含)-1000公斤(不含)的固定式加氫站,對2021年、2022年年底前建成的,分別補貼400萬元、300萬元;日加氫能力1000公斤(含)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對2021年、2022年年底前建成的,分別補貼600萬元、400萬元。(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五、促進新(xin)能源(yuan)汽車(che)產(chan)業發展(zhan)
17.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氫制備固定資產投資的支持力度。新能源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氫制備等投資項目,按照設備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8.鼓勵本地車輛生產企業根據我市新能源車輛應用情況積極開發新車型,擴大應用場景,通過采取讓利優惠等措施,推廣在地應用。對獲得新能源整車生產資質的企業,每發布1個新能源汽車整車產品公告,給予1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19.支持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場和新能源汽車電子實驗室。按照測試、實驗設備投資額20%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對利用測試場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生產企業,按照每款測試車型100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不超過500萬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20.鼓勵購置燃料電池汽車。對在我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燃料電池汽車新車(含客車、環衛和園林專用車、輕中卡、重卡等),按照省同期財政補貼標準給予1∶1的地方購置補貼。(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本政(zheng)策與市級(ji)其他專項政(zheng)策的同類條款(kuan)原則上不重復享受。本政(zheng)策自(zi)2021年(nian)7月1日起(qi)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nian)12月 31日。
(來源(yuan):濟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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