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5-01 來源(yuan):商務部市場(chang)體系(xi)建設司 點擊數:81493次
第五十三條 本細(xi)則(ze)由商務部會(hui)同國家發(fa)展改革委(wei)、工業和信息化部、公(gong)安部、生(sheng)態環境(jing)部負責解釋(shi)。
第五十四條 本(ben)細則自#年#月#日起(qi)(qi)(或公布之日起(qi)(qi))實施。
(來源(yuan):商(shang)務部條約法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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